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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事宜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14-05-19    浏览次数:      [ ]

市农委各处、室、站、中心:

根据省农林厅苏农职称办[201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报送2014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高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得者(以个人证书为准);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1项以上主要完成人前10名或二等奖2项以上主要完成人前8名(以个人证书为准)。

2)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与农业有关的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1发明人)。

(三)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外语应用能力: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应用能力仍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鼓励积极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2、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资格需通过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统考,或通过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考试,提供统考有效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副高级技术资格后,达到本专业继续教育规定要求(72课时/年)。

二、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局领导研究确定并公示确认;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审核核准后报省农委。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4615日。

请各单位商量后及时告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含机关工作人员,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单位同意推荐申报后及时与人事处联系领取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请在江苏农业网-人事信息-职称评定中下载。

 

镇江市农委人事处

                 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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