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 农委概况 | 三农资讯 | 机构人事 | 政府信息公开 | 农业科技 | 互动交流
欢迎访问镇江市农业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  
镇江市2017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
来源:扶贫处     时间:2017-10-19    浏览次数:      [ ]

  今年1017日是第四个全国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10?17全国扶贫日’江苏活动方案”的通知》(苏扶〔20174号)精神,结合镇江实际,现提出我市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

  一、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聚一高目标要求和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实践需要,以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为主题,通过积极开展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成就和经验,广泛宣传脱贫致富和扶贫济困先进典型,积极拓展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支持和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的新路径,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动力,推动“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深入实施,加快茅山老区振兴发展步伐。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坚持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动员各级各部门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的氛围。

  2.协同联动。市级层面组织实施全市性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开展活动,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形成合力。

  3.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我市脱贫攻坚生动实践、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

  4.务求实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求实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专题调研。参照省里做法,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适时开展一次扶贫工作专题调研,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市四套班子领导根据挂钩帮扶工作安排,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扶贫济困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扶贫办配合)。

  2.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在全国扶贫日前后,请市内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经验、新典型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

  3.发出一份倡议书。由市扶贫办、民政局、慈善总会、机关工委、卫计委、教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残联、老促会(扶贫协会)等单位联合发起,向全市社会各界发出《10.17 全国“扶贫日”邀您一起——镇江市扶贫济困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一起伸出援助之手,广泛开展访贫问苦、结对帮扶、助医助学等活动。倡议书由市级各大媒体进行刊登和播发。(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4.组织参与国家和省相关活动。今年全国“扶贫日”期间,

  国家、省将举行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先进典型颁奖典礼和事迹报告会、专题论坛、脱贫攻坚十件大事评选等重要活动,有的活动需我市组织参与,例如:1015日–17日省扶贫办和省供销总社联合举办的“经济薄弱地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请各辖市(区)和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参与工作。(负责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各辖市区;市扶贫办配合)

  5.张贴扶贫公益广告。省委宣传部和省扶贫办设计制作了20万份扶贫公益广告,其中分配给我市约1400份(不含丹阳、句容、扬中、丹徒),要求广为张贴并在媒体宣传。具体分配如下:镇江报业集团600份(阅报栏张贴),京口区200份、润州区150份、镇江高新区50份,市直部门单位400份(具体由市级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分别落实,各家100份)。(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镇江日报社、市级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扶贫办配合)

  四、组织保障

  今年全国扶贫日适值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夕,组织开展好我市系列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的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由市委农工办、市农委、市扶贫办会同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

| 联系我们 | 郑重申明
 
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版权所有 强烈建议使用 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主办: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镇江市农业信息中心 电话:(0511)84421499(委办) 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邮编:212009
苏ICP备10205253号-1    浏览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