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页 | 农委概况 | 三农资讯 | 机构人事 | 政府信息公开 | 农业科技 | 互动交流
欢迎访问镇江市农业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业集群 > 动物卫生监督  
我市加强出省境肉牛产地检疫工作
来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      [ ]

  近期,我省发生几起调运到外省的肉牛被检出“瘦肉精”阳性案件,经查,几起案件中均存在涉嫌为临近省份无证肉牛“隔山开证”的违规检疫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加强出省境肉牛产地检疫管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出证权限。原则上每个县选择一个肉牛养殖出栏量较大的乡镇报检点作为跨省调运肉牛的指定检疫出证点,由负责出省境官方兽医检疫出证。  二、严格检疫程序。对跨省调运的肉牛,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要求实施现场检疫。同一县境内,指定检疫出证点负责乡镇以外的肉牛检疫,由肉牛养殖场户所在乡镇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疫,提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指定检疫出证点凭《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单》、核对信息无误后出证。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电子出证系统内肉牛产地检疫出证情况的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不定期抽查辖区内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县级落实整改。同时,加大肉牛“瘦肉精”监测监管力度,肉牛跨省调运前抽检比例为出栏量的10%,未进行“瘦肉精”监测或经监测不合格的禁止调运。

| 联系我们 | 郑重申明
 
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版权所有 强烈建议使用 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主办: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承办:镇江市农业信息中心 电话:(0511)84421499(委办) 地址:镇江市丁卯桥路97号 邮编:212009
苏ICP备10205253号-1    浏览人数: